8/18/2006

【原创】打死我也不说

【原创】打死我也不说
央视《新闻调查》3月27日播出节目《举报人李文娟》,讲述了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的悲惨世界。她在举报了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的不法行为之后,遭到打击报复,两次被辞退,并被劳教一年。
节目的播出在各个媒体引起热烈的讨论,有说她不幸的,有说她幸运的,有表示愤慨的,还有呼吁立法的。但就是没有看见说要向她学习,继续检举用实名的。我看了节目后,老实说,没有感动,只有感慨和心寒。
这类节目揭开黑幕,不错,会使一些人感到不好受,但一次次揭开黑幕,而又不了了之,不但令人感到失望,还会使人感到恐慌。并没有为那些正在或准备对贪污腐败,违法乱纪斗争的人增加多少勇气。可以预见,节目播出后,实名举报各类违法乱纪,贪官污吏的人会大幅减少,而不是增加。访问中,记者竟然问:“现在在我们国家在举报的时候,这个举报的材料通常好像都是会转回到被举报的单位或是被举报的人的手里,这种做法是符合我们现在的规定的吗?”很简单,这个案例,使举报者明白他所面对打击报复的风险,从来没有今天这样大,这样清楚和现实。在投下一封检举信之前,不签实名会没有用,签上实名,信“通常都会”被转到被检举人手里,没想到吧?后果可能很严重,问一问自己,你还会签上实名吗?
听听李文娟的劝喻吧:“我不会像以前那么做了,你能力太小了,想扭转这个局面也扭转不了。”她是一个人带着材料上北京,去的国家税务总局,以为他们会替她保密,她太天真了!她不明白她是一个人在对抗一个体制。是不是税务总局的人直接就把她出卖了,现在还不好说,也许永远是个谜。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税务局公安局,甚至还有那副市长,他们是一伙的。这就好比说:你在公交车上想举报一小偷,忽然有人对你说,车上不但有同伙,而售票的,开车的,还有公交公司都是一伙的。如果报警就更糟,因为公安局,他们也有人。你还告吗?
她上告的代价是如此沉重,母亲病重,儿子到了入学年龄因害怕遭人报复不敢上学,不敢出门,整天只有小鸟陪他,自己先是被停职,后又被免职,后来又以诽谤罪被劳动教养一年,拘捕令是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亲自签发,然而却没有宣判。教养满一年释放后在全国人大的的督促下被判无罪。更惨的是她永远的失去了工作机会,其他单位也不敢用她。她付出这些代价也许会使她成为今年的十大感动中国人物,但是代价太大了。访问中,记者问:“如果再让你选择遇到的,你看到的这一切,你是举报还是不举报,你会再怎么选择呢?”她说:“我不会举报了。”劳改一年,也许她真的明白过来了。这真是社会的悲哀!是的,正义最后终将战胜邪恶。问题是,我们还看不看得到最后。访问的最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何家弘这样说:“其实这是对法制来讲是最大的悲哀,它对社会的法治还有一种深远的影响,如果在一个社会中这个人都不敢出来举报犯罪了,那就变成了奉法者弱,这个国家的法治状况那就是非常可悲的了。”访问完了,发现整件事中,竟然没有一个人要为这件事负责。唯一受到惩罚的是这个举报人李文娟。
如果以后还有谁想检举揭发贪污腐败,又或者有人向你查证你的上级的违法乱纪行为,并保证为你保密,你会先想起李玉娟的例子,如果你还记得,最好说出李崎的那句经典对白(《甲方乙方》):“打死我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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