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2006

【原创】“廉政宣誓”狂想曲


【原创】“廉政宣誓”狂想曲
报载: 广州市廉政文化周日前启动,来自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在广州市第二少年宫内,举起右手庄严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8月16日新快报)
广州的这场“廉政宣誓”虽不至于说引来“恶评如潮”,但喝彩的一个没有,“有总比没有好!”,这样的评价已算是给足了面子了。
在这个“诚信”已成为日益匮乏的“资源”,政府的公信力不断受到质疑的年代,指望靠“廉政宣誓”能够提高百姓对他们的信任度,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百姓普遍感到这种“宣誓”是对他们智商的一种挑战。
也许宣誓的原意是为了让这些准公务员心里筑起一道防腐的“墙”,以抵御将来面对的种种诱惑,但这又谈何容易!
“发誓”也许对有信仰的人有用,因为他们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发誓”也许对江湖人物有用,因为他们有江湖的规矩约束。
“廉政宣誓”靠什么约束?“自律”吗?借用周星驰的一句话:“你放过我把啦!”(求求你,饶了我吧!)
大家都知道,这类“宣誓”中,法律并不扮演什么角色。换句话说,发假誓,并不负什么责任。那么,发誓的人感到轻松,百姓感到沉重,因为这些准公务员,未曾上岗,已会做戏。
如果这个宣誓过程作些小小调整,也许情况会大大不同。比如:宣誓之前,监誓人(如果有的话)先作一点点提醒:“唔係事必要你讲,(你不是一定要作这个宣誓),不过,你所讲嘅嘢将来可能会作为呈堂证供,(但是,你宣誓的内容以后有可能作为法庭的证词。)誓词将被视为宣誓人的承诺,如有违背,即被视作发假誓,并追究法律责任。你明白未?(你明白了吗?)”
相信问到这里,那条希望加入公务员队伍的长龙已大大缩短,宣誓仪式可以正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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