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2006

天天有话:“过分的苛责,不如宽容的力量更恒久。”


天天有话:“过分的苛责,不如宽容的力量更恒久。”




2006年12月17日报刊与网络言论摘要(总417期)

※每日一图:随着内地人不断地到来,香港人很多好的习惯和理念也在影响着内地来的朋友...

1)“对一个写作者而言,太穷和太富,都不太妙。”
——《喧哗与骚动》的作者——美国作家福克纳曾经如此感慨。近年来,中国一些作家频频爆出生存“危机”,而另外一些作家正通过文艺作品,跻身“富人”行列。比如80后作家韩寒、郭敬明、新晋作家易中天,也有老牌作家二月河、郑渊洁等。(大洋网16日)

2)“现在上街招揽生意不安全。”
——英国警方和药品工作人员向伊普斯威奇的妓女们提供了现金以阻止她们冒着生命危险站街招揽生意。一名连环杀手已在伊普斯威奇杀害了五名妓女。 警方仍在继续抓捕那名连环杀手。警方官员披露称,在萨福克红灯区工作的妓女们已收到了现金援助。当地警局督察长高尔呼吁妓女们不要站街招揽生意。他说:“现在上街招揽生意不安全。”他没有披露向在伊斯普威奇工作的30至40名妓女提供现金的金额,但是他说,由于获得了“金融支持”,妓女们现在可以不用作生意了。 (中国新闻网 16日)

3)“曾国藩把一个‘敬’字置之君子诸行之首,深有见地。唯一敬才有互敬,惟互敬才有共同的尊严,惟共同的尊严才有社会的理性秩序,民族的精神共享。”
——《汉堡残稿》(余秋雨)

4)“过分的苛责,不如宽容的力量更恒久。”
——于丹心语

5)“在网民的基本权利之中,我们有权选择不服从。”
——从纯粹技术的层面来说,除非根本废除网络,否则就必须遵循网络自由、平等、资源共享的三大原则。任何技术上的限制手段,总有技术上的解决之道。在网上,永远不要忘记一点:是谁建立了这个世界?能建立网络世界的人选有很多,但是绝对不是终日思考如何去封杀它的人。因此,在技术手段上,那些坚持三大原则的黑客、程序员永远处于技术上的领先地位,这就注定了网络世界要遵循的规律。要么有网络而遵循它的规则,要么不遵循它的规则而无网络,你只能在其中选择一样。你若要强加新规则,那么迎接你的只有嘲笑。当有人如此做的时候,网人不服从的权利就要得以伸张。很遗憾,我们必须要清楚一点:谁是网络世界的创建者和建设者?即非创建者又非建设者,却要进入网络世界宣布规则,那不如向你自己宣布。因为这种规则将无人服从,无人理会,在网民的基本权利之中,我们有权选择不服从。(《论网民不服从的权利》航海日志)

6)“人总是得到的多了,就没有以前那么稀罕了。“
——今年的成绩这么好,对奖项有没有期待呢?对此,陈奕迅实话实说道:“人总是得到的多了,就没有以前那么稀罕了。去年我在香港一共拿了21个奖,不是不高兴,但意义真的没有以前那么重了。”陈奕迅说自己从来没有为奖项特别激动过。(大洋网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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